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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费券是拉动内需最有效方法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天府早报 作者:杨先武

  ■4万亿投资计划启动,难以在较短时间拉动内需、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全民发放消费券可以立竿见影地刺激和带动国内消费市场,维持消费信心

  “借鉴新加坡、日本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现有经验,全民发放消费券,有效拉动当前和近期内需。”

  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全球金融危机加剧冲击我国实体经济,并帮助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成为本次全国两会关注的焦点。政府在危机下该如何作为?或许,那些常年在商海搏击的企业家们能提供来自一线的信息。全国政协常委、bv韦德(中国)官方网站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表示,他就“如何有效在近期拉动内需”以及“扶持经济稳定增长”等热点问题,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自己的建议。

  《刺激!刺激!》

  “自从去年11月中央政府4万亿投资计划启动以来,由于投资计划更多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这些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再到拉动经济,至少需要三个月到一年的时间,由此就会错过当前的时机,难以在较短时间拉动内需,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当前和今后一年的时间里,老百姓的观望心态难以缓解,企业生产过剩、民众消费低迷可能对市场信心、未来经济发展预期产生消极影响。”刘汉元说。

  货币增长与刺激消费信心 双管齐下

  从近几个月的一些关键指标和经济数据来看,目前信心尚未恢复,亟须继续加大踩油门的力度,继续出台一批重大经济刺激计划,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我国经济继续下行而步入通货紧缩。刘汉元表示,“借鉴新加坡、日本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现有经验,全民发放消费券,有效拉动当前和近期内需。从而立竿见影地直接刺激和带动国内消费市场。”他认为,通过发放消费券,将有效提振民众当前的消费信心,并使其成为弥补半年乃至一年内消费信心不足的主要措施。作为资金来源渠道之一,适当的印钞,让人民币适当的贬值,也是抵消通货紧缩、维持消费信心、提升消费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有利于我国经济稳定与发展。消费券可按中国公民每人、每次1000元的统一标准发放,发放时间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初步安排在2009年3月底、五一、十一及明年春节前后4次,消费券限定在发放后一个月内消费完毕,并根据发放后的经济形势、消费信心恢复程度等阶段性效果灵活选择,或只发3月底这一次,或五一发一次,或国庆发一次,或2010年春节再发一次,任何不需要的时候,可随时决定停止第二次、第三次或第四次的发放。

  刘汉元说,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可让想消费的人有钱消费,快速将消费愿望转化为购买行为,加速消费信心的恢复和消费能力的提升,立竿见影地拉动内需。尤其是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将由此获得更多收入和更大利润,从而有能力、有意愿、自觉地进行再投入和扩大再生产,直接带动就业和税收增长,并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使我国经济重回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机不可失》

  刘汉元表示,当前的金融危机并非只是金融领域的问题,其根源在于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经济增长周期已过去,因此必须有新的技术创新和新产业的发展,牵引经济发展走出衰退。而新能源产业无疑是下一轮产业技术革命的核心,光伏产业在替代传统能源的过程中,将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制造机会、建设机会。

  将光伏产业纳入扩大内需政策范畴

  刘汉元说,中央政府4万亿投资计划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加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而太阳能作为当前及未来最经济、最清洁、最环保的可再生能源,国家有必要借此机会,进一步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

  相关数据显示,2002年至2007年间,我国光伏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91.3%;2007年我国的太阳能电池产量已达1088MW,成为了世界太阳能电池的第一大生产国。但同时光伏产业的发展也面临困难和问题,一方面由于光伏产品及光伏发电成本还处于高位,另一方面则是国家尚未出台鼓励光伏产业的具体政策,从而导致我国光伏产业一直处于上游“硅料生产”及下游“光伏产品应用或光伏发电”两头均在国外的尴尬局面。长此以往,势必将严重影响我国光伏产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光伏发电补贴性收购

  刘汉元认为,有必要借鉴欧洲国家行之有效的做法,包括借鉴我国已实施多年的对风电的鼓励性做法,强制性要求国家电网对光伏发电按补贴性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根据现阶段光伏发电的成本,宜将初期的补贴性“上网电价”确定为1.5—2元人民币/千瓦时,今后随着产业的规模化、成熟度上升,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每隔3年或5年对价格进行一次调整,最终将随着传统能源价格的上升、人们对环保的重视以及环境治理成本的上升,两者趋于平衡,再按照市场规律运行即可。

  大力支持光伏应用

  积极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推广,特别是对进行太阳能级硅材料制备以及太阳能光伏应用研发、推广的单位,应当从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并动员社会力量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沙漠和偏远地区建立独立或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从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此外,还可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百万或千万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计划,对参与该计划的家庭,除了按补贴性的价格收购上网电力外,还可向他们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以资助其购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支持!扶持!》

  改革开放30年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它创造了中国GDP增量的约60%,解决了社会新增的非农就业人员的80%以上,成为每年上百万大学生就业的重要选择。2008年,民营企业在克服自身发展困难的同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汶川特大地震中民营企业累计捐赠款物近70亿元人民币。

  支持民营经济度过当前金融危机

  刘汉元谈到,尽管民营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各项资源的配置上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和被忽视的角色,尤其是民企融资难,使得民企发展过程中无法获得稳定、持续、持久的金融支持。

  刘汉元建议,可由银行划分一定比例的贷款份额专门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并以政府贴息贷款的方式对重点民企的自主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以及产品升级转型进行扶持。同时,国家应加速财税税制改革,留富于企,放水养鱼,通过财政退税、返税、减税等方式和手段,把钱留给企业,支持它们扩大再生产,从而带动消费,刺激经济,拉动内需。“此外,国家在推出4万亿元财政投资的同时,应创造条件,降低门槛,加大扶持力度,让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到4万亿元投资的公平竞争之中,这不仅可以让民营企业分享国家财政投入的收益,而且还可激发民营经济的建设发展热情,将在本次拉动内需的过程中释放出惊人的生产力。”刘汉元说。

  《无首不立》

  刘汉元谈到,生猪养殖作为我国传统养殖中的优势产业,是城乡居民肉食品的主要来源,在满足国民肉食品需求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近年来,由于政府对养殖业大力扶持,生猪养殖开始由分散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快速转变,并对养殖的安全、环保、销售、资金需求、技术管理以及盈利控制等方面都有了全新标准和要求,但从目前国内生猪规模化养殖总体发展情况看,还存在诸多制约。由于缺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生猪养殖产业化程度不高。

  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行可控盈利保障体系

  养殖基地、种源、农户、屠宰加工、销售等各方关系松散,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各环节利益分配矛盾突出,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和上下游产业链没有形成,产销信息服务网络不完善,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下生猪养殖发展的需要。其次,集约化生猪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和严重,大大增加了规模养殖疫病防治的难度,重大动物疫情时有发生,对生猪生产构成严重威胁,进而影响生猪加工产品的安全。第三,养殖户养殖成本明显加大,且养殖户无法从银行借贷,阻碍了其进一步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不利于生猪养殖产业的升级换代。

  龙头企业统一掌控

  刘汉元建议,通过在新农村建设中推行和实施“可控盈利保障体系”。所谓“可控盈利保障体系”,是通过猪场选址、猪舍场地建设、优良种源、饲料、疫情防治、保健、环保、饲喂管理、人工授精和生猪销售等十个子体系,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将种源供给、猪场建设、饲料投入品、养殖户和肉食品加工各方结成紧密的产业联盟,并实现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由第三方投资建立大规模的标准化养殖小区,为生猪养殖创造良好自然环境,然后由龙头企业和第三方签订包租合同,吸引养殖户租舍养殖,龙头企业统一按市场价供给种猪、商品猪;养殖小区内的饲料、防疫、消毒和饲喂管理等工作由龙头企业进行统一辅导,依靠科学技术,加强饲喂管理,健全良种繁育机制,强化猪群免疫监测,及时淘汰病弱猪只,提高生产水平和饲料转化效率等,提升生猪养殖产业水平,增强养猪产业的竞争力。

  变相减少养殖成本

  对出栏生猪,直接由龙头企业联合下游肉食品加工企业,以略高于市场价进行收购,解决养殖户普遍担心的生猪后期销售价格波动问题,确保整个体系中从种源、饲喂、生物安全、环保、后续销售等各个环节均可控制,各方利益得到合理分配。刘汉元表示,通过对“可控盈利保障体系”的成功推行和实施,可减少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约1100万头,可一举减少440亿元的养殖成本;或在能繁母猪存栏量不变的前提下,按每头母猪每年多产6头存活猪仔计算,每年可多向市场提供2.46亿头的猪仔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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