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元:每年分为四次发放消费券
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同样认为,发放消费券是当下刺激消费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因为和直接发现金相比,消费券更能够转化为实际的消费能力。刘汉元建议,消费券可按中国公民每人、每次1000元的统一标准发放,发放时间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可初步安排在2009年3月底、五一、十一及明年春节前后四次发放,消费券限定在发放后一个月内消费完毕,并根据发放后的经济形势、消费信心恢复程度等阶段性效果灵活选择,一旦不需要,可随时停止发放。
不过,对于刘汉元的建议也不乏质疑的声音,有委员提出发放消费券并不能实现可持续提振消费,对此,刘汉元也承认消费券拉动的只是近期内需,长远的内需拉动还是要靠社保等综合体系建设。此外,一些地方的消费券过滥,已演变成变相货币,因此,各类“消费券”也应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