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太阳能公司获“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鼓励奖”
11月1日,中国质量协会官网发布《关于表彰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项目的决定》公告,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网上公示,并报全国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和审定委员会审议等程序,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荣获“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鼓励奖”。
“全国质量奖”自2001年设立以来,每年由中国质量协会组织评审,以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为评选依据,始终坚持“高标准、少而精、树标杆”的评审原则。该奖项是对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并在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授予的在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如今,“全国质量奖”已成为与“日本戴明奖”、“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EFQM卓越奖”齐名的国家级、全国性质量奖励。
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自投产至今,认真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始终深入开展标准学习、宣贯,针对战略管理、现场管理、知识管理、人力管理等多方面持续改进,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核心价值观及系统的管理方法与公司战略方针高度融合,全面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本届共7家企业荣获“全国质量奖”,18家企业荣获“全国质量奖鼓励奖”。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是本届奖项评选中唯一一家顺利入选的光伏企业,也是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建厂以来首次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