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给私企放权
年初以来,四川bv韦德(中国)官方网站董事长刘汉元一直春风满面。作为我国首批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老板,刘汉元感到眼前的天地变得开阔了许多,“现在,我们可以直接跟外商面对面地谈业务,可以在因特网上直接跟外商讨价还价了。以往交给专业外贸公司的一大笔代理费,这下也全省掉了!”
去年10月1日,外经贸部以第一号部令的形式,发布了《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自今年元旦起施行。1月4日,20家私企率先喜获自营进出口权。2月8日,又有41家私企跻身这一行列。此举在全国私营企业界激起强烈反响,它标志着目前仍在实行经营许可制的外贸领域已向非公有制经济开启绿灯,体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导向。
建国后,对外贸易曾是我国国民经济中被中央计划管得最严、统得最彻底的部分。从50年代中期至1978年底,全国仅有十几家外贸专业总公司。此后,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垄断渐被打破,至去年底,除三资企业外,已批准经营外贸的内资企业共计2.2万多家,几乎覆盖了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导向,外贸经营权始终没有授予私营企业。以广东为例,全省几十万家私企尽管办得红红火火,却无一家拥有政府正式批准的进出口权(特区除外)。有人认为在国有企业尚未全部取得进出口权的情况下,不宜赋予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权,主张先“公”后“私”。于是,大量私营企业只能通过国有外贸公司代理其进出口业务,或以假集体、假合资、挂靠等变相手法做外贸,很不规范,既不利于维护良好的外贸经营秩序,也不利于维护私营生产企业自身权益。另一方面,政策上又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造成内外资企业在外贸政策上的不平等待遇,不利于为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珠海一位私企老总曾对记者诉苦:这几年,他们公司年销售额均为十几亿元,可由于没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无法去广交会参展,仅上届春交会他们就损失了几百万美元的订单。中山的一位私企老总说,多年来他们请国有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但外贸公司并不了解他们的产品,只是协助办些手续,这种出口运作方式对谁都不好。另外,没有外贸经营权就不能直接签进出口合同,一桩生意,从头到尾程序十分繁杂,往往要耗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人力和费用,甚至错失商机。
对外开放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允许和欢迎人家走进来,一是放开和鼓励我们自己走出去。只要有本事,能赚钱,谁都可以去国际商海中闯荡;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姓什么都没关系。据统计,到1997年,全国私营企业达96万家,总产值3923亿元,从业人员1349万人。私营生产企业是我国对外经贸的一支重要力量,尽管目前在进出口总值中所占比重较小,但从长远看,发展势头很好。
外经贸部发展司副司长鲁建华指出,较之专业外贸公司,私企有着诸多优势:机制灵活,比较适合参与国际竞争;掌握商品生产基础环节,扩大出口有坚实的保障;直面国际市场,能减少交易成本,也能对外部需求作出快速反应。在当前我国外贸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增幅减缓的严峻形势下,把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私企推向国际市场,不仅能为扩大出口培育新的增长点,而且也能大大提高私企自身的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首批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20家私企,注册资本总额为13.6亿多元,平均每家达6800万元;年销售收入总额为129.8亿元,平均每家近6.5亿元,均是我国私企中经营规模较大、业绩较突出的。
在这20家私企中,北京大北农集团是一家拥有上亿元固定资产的大型高科技农业企业,总裁邵根伙认为,有了进出口权就有了竞争的主动权,私营企业终于能够加盟出口大军,为外贸发展披甲助战了。四川新希望集团贸易部副总经理但卓荣则算了算账:过去,我们的通关时间过长,贸易、货运风险很大,此次获得自营进出口权,集团粗略测算,若一年的进出口额合10亿元人民币,起码可减少上百万元的风险损失,并且在时间上也有了保证,利于把握商机。
赋予进出口权只是私营企业开放的第一步,今后,外贸经营权将从许可制向登记制过渡,各类企业都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今年国家对6800户大型工业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就是一个信号。
给私企放权才刚刚开始,私企在对外贸易中发挥更大作用还有一个过程,缺乏外贸人才和业务常识,缺少客户渠道和国际市场信息,是私企面临的主要难题,这些都有待私营企业在风浪中摸索,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把这项改革引向更深的层次和更广的领域。( 人民日报记者 龚雯)
去年10月1日,外经贸部以第一号部令的形式,发布了《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自今年元旦起施行。1月4日,20家私企率先喜获自营进出口权。2月8日,又有41家私企跻身这一行列。此举在全国私营企业界激起强烈反响,它标志着目前仍在实行经营许可制的外贸领域已向非公有制经济开启绿灯,体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导向。
建国后,对外贸易曾是我国国民经济中被中央计划管得最严、统得最彻底的部分。从50年代中期至1978年底,全国仅有十几家外贸专业总公司。此后,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垄断渐被打破,至去年底,除三资企业外,已批准经营外贸的内资企业共计2.2万多家,几乎覆盖了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形成。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导向,外贸经营权始终没有授予私营企业。以广东为例,全省几十万家私企尽管办得红红火火,却无一家拥有政府正式批准的进出口权(特区除外)。有人认为在国有企业尚未全部取得进出口权的情况下,不宜赋予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权,主张先“公”后“私”。于是,大量私营企业只能通过国有外贸公司代理其进出口业务,或以假集体、假合资、挂靠等变相手法做外贸,很不规范,既不利于维护良好的外贸经营秩序,也不利于维护私营生产企业自身权益。另一方面,政策上又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造成内外资企业在外贸政策上的不平等待遇,不利于为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珠海一位私企老总曾对记者诉苦:这几年,他们公司年销售额均为十几亿元,可由于没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无法去广交会参展,仅上届春交会他们就损失了几百万美元的订单。中山的一位私企老总说,多年来他们请国有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但外贸公司并不了解他们的产品,只是协助办些手续,这种出口运作方式对谁都不好。另外,没有外贸经营权就不能直接签进出口合同,一桩生意,从头到尾程序十分繁杂,往往要耗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人力和费用,甚至错失商机。
对外开放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允许和欢迎人家走进来,一是放开和鼓励我们自己走出去。只要有本事,能赚钱,谁都可以去国际商海中闯荡;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姓什么都没关系。据统计,到1997年,全国私营企业达96万家,总产值3923亿元,从业人员1349万人。私营生产企业是我国对外经贸的一支重要力量,尽管目前在进出口总值中所占比重较小,但从长远看,发展势头很好。
外经贸部发展司副司长鲁建华指出,较之专业外贸公司,私企有着诸多优势:机制灵活,比较适合参与国际竞争;掌握商品生产基础环节,扩大出口有坚实的保障;直面国际市场,能减少交易成本,也能对外部需求作出快速反应。在当前我国外贸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增幅减缓的严峻形势下,把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私企推向国际市场,不仅能为扩大出口培育新的增长点,而且也能大大提高私企自身的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首批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20家私企,注册资本总额为13.6亿多元,平均每家达6800万元;年销售收入总额为129.8亿元,平均每家近6.5亿元,均是我国私企中经营规模较大、业绩较突出的。
在这20家私企中,北京大北农集团是一家拥有上亿元固定资产的大型高科技农业企业,总裁邵根伙认为,有了进出口权就有了竞争的主动权,私营企业终于能够加盟出口大军,为外贸发展披甲助战了。四川新希望集团贸易部副总经理但卓荣则算了算账:过去,我们的通关时间过长,贸易、货运风险很大,此次获得自营进出口权,集团粗略测算,若一年的进出口额合10亿元人民币,起码可减少上百万元的风险损失,并且在时间上也有了保证,利于把握商机。
赋予进出口权只是私营企业开放的第一步,今后,外贸经营权将从许可制向登记制过渡,各类企业都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今年国家对6800户大型工业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就是一个信号。
给私企放权才刚刚开始,私企在对外贸易中发挥更大作用还有一个过程,缺乏外贸人才和业务常识,缺少客户渠道和国际市场信息,是私企面临的主要难题,这些都有待私营企业在风浪中摸索,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把这项改革引向更深的层次和更广的领域。( 人民日报记者 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