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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刘汉元:充分利用西部光伏资源 加快建设新能源基地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中国日报 作者:陆中秋

  中国日报网消息:本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bv韦德(中国)官方网站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是,反映社情民意,以政协提案及大会发言的形式,就 “充分利用西部光伏资源 加快建设我国新能源基地”、“各种新能源比较研究与我国新能源的战略选择”热点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刘汉元委员谈到,近30年来,伴随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耗总量相当于412亿吨标准煤,年均增幅达5.5%,而新世纪的前8年,我国能源消耗年均增速更达9.1%。每年全球能源新增部分,我国占近四分之三。2009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30亿吨标准煤。从能源消费结构上看,我国过度依赖化石能源的格局并无根本性改变。2009年我国首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全年净进口1.03亿吨,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0亿吨,其中超过50%用于发电,未来的15-20年时间,如果我国的GDP再翻两番,将消耗相当于今天3倍的煤炭量,即100亿吨。照此发展,我国的煤炭资源将在未来一百年间消耗殆尽;作为能源结构中占比18%、增长最快的石油,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09年我国进口原油2.038亿吨,进口依存度达到52%,首次突破50%的警戒线。未来15-20年,我国石油消耗总量也将达到现在的两到三倍。到那时,将没有足够的能源来供给并确保中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随着我国对能源需求的持续增加,在没有国际石油定价权的情况下,以及国际政治、军事等的影响和冲击,过高的原油进口依存度将事关中国及全世界、全人类的能源供应,能源安全问题已刻不容缓。

  他指出,从五十年代山西的煤炭基地,到六七十年代大庆、胜利油田的石油基地,再到九十年代以三峡工程为代表的西部水电基地,前后几十年的变迁,充分展现了我国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能源需求不断扩大,能源问题日益突出的发展过程。大力发展新能源,已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发展的制高点,真正把新能源产业发展起来、动力释放出来,中国的能源安全问题将有着光明的前景,这就需要我国在新能源发展问题上敢于打破旧观念,实现政策制度的大胆革新,超常规大步前进,尤其是我国中、西部地区,拥有广阔的沙漠、草地、戈壁,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可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新能源基地,从而支撑我国经济未来30年的快速发展。

  同时刘汉元委员也进一步指出,我国中、西部地区虽面临诸多发展瓶颈,但其具备东部和沿海地区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尤其是西部地区,幅员辽阔,人烟稀少,光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烈,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每平米太阳能年辐射总量达3350—8400兆焦,平均为5860兆焦(相当于199kg标准煤),每年我国陆地地表吸收的太阳能,大约相当于2.4万亿吨标准煤的能量,相当于2009年全国能源消耗总量30亿吨标准煤的800倍。其中西藏西部是我国太阳能资源最富集的地区,每年最高达2333 千瓦时/平方米(日辐射量6.4千瓦时/平方米),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非洲撒哈拉沙漠。我国西部地区现有沙漠化土地面积100多万平方公里,且呈逐年扩大趋势,主要分布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西北和西南地区,假设将这些沙漠化土地的1%,用来安装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按目前较保守的100Wp/m2技术水平计算,装机容量即可达10亿千瓦,而据工信部数据,2009年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仅8.74亿千瓦。以西部四川省的凉山、甘孜、阿坝“三州”地区为例,利用区域内草地的1%即可实现年发电2768.16亿度,倘若加上中、西部地区的青海、甘肃、内蒙、新疆等省份的广大草原、戈壁地区,发电量完全可以再上一个数量级。

  他认为,太阳能光伏产业作为一个市场规模大、产业辐射面广、拉动效应明显的朝阳产业,充分利用我国中西部地区大量沙漠、草原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将中、西部地区建设成为我国未来的清洁能源基地,既是四川、青海、甘肃、内蒙、新疆等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东、中、西部能源平衡自身的需要。而产业发展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对西部地区的和谐稳定、民族政策的落实、当地居民的长治久安、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老百姓增收致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升级转型、增长方式的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

  刘汉元委员最后提出,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加快建设新能源基地,不仅事关这个行业或产业的发展,使太阳能这种最经济、最清洁、最环保的可持续能源真正惠及国人,更是从长计议缓解我国资源压力,确保我国能源战略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地球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快速崛起的中国应该担当起保护人类共同家园——地球的重任,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在世界范围内树立保护环境和节能减排典范,这不仅对国家能源部署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大贡献,还能体现出我们泱泱大国风范,在世界面前展现出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全球大国应有的道义和责任感,也是我们树立世界道德水平和良好形象的最佳切入点。

  刘汉元委员谈到,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它的开发和利用状况是衡量一个时代、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高低。随着中国在全世界的快速崛起,西方国家的“中国威胁论”也持续升温和发酵,涵盖了军事、环境、能源、粮食等诸多方面。因此,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寻找并开发清洁能源,已成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和生存延续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对于人均资源明显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经济快速发展、能源消耗迅速攀升的我国来讲,尤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安全意义。

  为此,他提到,目前,可供人类利用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主要有生物质能、水能发电、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的利用主要通过植物光合作用积累太阳能辐射,进而转化为机械能、电能或乙醇,植物全生命周期中光合作用的光能利用率仅有1—2%,如进一步转化为乙醇,其对太阳能的转换效率下降到0.34%,用于发电更是下降到0.13%。对于耕地面积有限、生态不断恶化和生物质存量有限的我国来说,生物质能的大范围发展和应用,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水电的能量转换是经由“太阳能辐射——水蒸发——水能——电能”这一过程。尽管我国经济可开发水能资源达到3.78亿千瓦,但是大型水坝建设关乎民生、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环保等诸多问题,导致开发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大幅増加,比如,三峡水库评估了40年后才建成,周期长,成本高,代价大。此外,2003年底在泰国召开的第二次世界反水坝大会对水坝的弊病提出了全球性质疑,其对局部生态环境的破坏超出人们预期。因此,水力发电的“可再生性”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需重新评估。风电的能量转换路线主要是太阳辐射加热空气后形成的对流,也就是风经由风轮机转换为电能,其对太阳能的转换效率低于0.5%。由于风能本身存在密度低、不稳定、地区差异大、广域分散性、随机性和能量的低密度性等问题,以及风场建设的条件要求高,开发难度很大。同时,考虑我国风能资源富集区主要在东南沿海、内蒙草原地区,开发风电所需要的大面积土地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太阳能发电是直接将太阳辐射能转换为电能,是所有可再生能源中对太阳能的转换环节最少、利用最直接的。目前,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转换效率实用水平在15—20%之间,这一比例大约是太阳能通过水稻、小麦、玉米等植物,固化为人类可食用生物能效率的30倍,是通过玉米生产乙醇的100倍。据专家统计,我国太阳能资源蕴含量达到2.1万亿千瓦,只需开发1%即可达到210亿千瓦,远大于生物质能的1亿千瓦、水电的3.78亿千瓦以及风电的2.53亿千瓦。随着世界经济向低碳方式的转变,太阳能光伏发电将以其自身接近零碳排放,而尤具优势。相比之下,每发电一千瓦时的碳排放量,煤电为304克,油发电为204克,天然气发电为181克,风力发电为6克,水电为20克。通过以上比较研究,我们可看出,太阳能是我们目前可使用的能源中一次性转换效率最高,并且使用最简单、最可靠、最经济的新兴能源,具备十分独特的优势,其是未来新能源发展的必然选择。

  刘汉元委员指出,不论是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及全球的能源供给量,还是地球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以及确保全球能源安全等诸多方面,加快包括太阳能等再生清洁能源的建设,促进这个行业和产业的快速发展,都是我国乃至世界当前必须要做出的战略选择。从目前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公布,特别是实施细则的出台,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尤其是政府出台“太阳能屋顶计划”、“金太阳工程”等,对前期市场的启动产生了积极效果,一定程度促进了光伏产业的发展。但这些政策补贴集中在太阳能发电设施方面,并没回答光伏电站所发出的电的出路、尤其是上网电价这一核心问题。而且现有政策在操作上也存在困难,这个地方补贴多少,那个地方补贴多少,补贴之后究竟生产了多少电,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很难评估监督到位,而且中间需要大量行政审批,不仅增加运作成本,也易导致腐败等其他社会问题。

  他说,光伏产业要加快发展,最重要的是解决上网电价问题。也就是说,发出来的电,电网公司有积极性去购买、终端用户乐意去用,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制订和实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法》,显得尤为迫切。从发达国家光伏产业的发展历程看,德国、美国、西班牙、日本等国先后出台了电价上网或财政补贴政策,以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因此,国家可借鉴欧美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采取“基本电价保底收购”的方式,要求国家电网对太阳能发电,按补贴性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并从法律的角度去执行这些法规。补贴电价初期,可据地区光照条件差异,定为1.2-1.5元/千瓦时,今后随着产业的规模化、成熟度上升,规模效应的显现,每隔三、五年对价格进行一定调整,而调整的政策只针对当时开始筹建的项目。也就是说,新调整的政策只管之后,之前的项目受之前的政策管辖,以有效规避政策出现可能的失误后,对政府和社会造成的累积风险。同时,实施“基本电价保底收购”政策,还可清楚地进行计量,生成清单,核准购买过程中每笔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光伏发电站卖了多少度电就拿多少钱,直观明了,发电站、投资者、国家电网和政府各司其职,形成商业化运作和结算的市场机制,让社会资源自我聚集,良性循环。

  最后,刘汉元委员还谈到,如果按今天光伏组件的市场价格,去建未来可稳定使用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寿命周期的太阳能电站,那么所谓的“不经济”仅是开始这几年,国家补贴最多也就是前三或前五年的事情,即使每度电补贴一块钱,加上电价本身的四毛钱、五毛钱,就是一块四、五毛钱一度电,按照今天的组件价格,光伏发电已完全可以接受,同时这个补贴也只定义为二十年内、或者十年内,国家财政和国家电网原则上以某个固定价格来收购,但随着经济发展,电价上升,光伏组件成本下降,届时电价高出这个价格,则直接按市场化机制运作即可。而且在三、五年内预期能建成的光伏发电规模,总量上也不会太大。当三、五年或十年后,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商业成本积累得差不多了,社会资金就会把它作为一个非常稳定的产业去投入,因为哪怕只有5%的年收益,或者3%,但是旱涝保收20年,企业几乎零风险。由此,国家财政并不需要拿多少钱,就可以让这个行业自动、良性运行起来,从而解决我国清洁能源的永续供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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