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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建议

2020年05月23日


代表:刘汉元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的2019年《碳排放差距报告》,当前各国的自主减排承诺已不足以实现《巴黎协定》设定的2030年气候目标,需将现有水平提升3倍,才能实现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度以内的目标,若想实现1.5度目标,各国的自主减排承诺则需提升5倍。但按照当前各国的集体努力,到2100年,全球将相比工业化前升高3度左右,这将给全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大范围、长时间的热浪,前所未有的森林火灾,以及热带气旋、洪水和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将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作为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第一大国,中国理应承担起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道义和担当,兑现习总书记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加快推进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为节能减碳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外,当前光伏发电已经具备了足够的成本优势,以输出的等效能量计算,光伏发电成本已经降到了10美元以下每桶原油的价格,且发电全过程零污染、零排放。更重要的是,从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的角度考虑,用10到20年时间,实现能源增量的70%、存量的30%到50%的可再生清洁化替代,就能将国家能源供给的主动权牢牢攥在自己手中,一劳永逸地解决石油进口被国外“卡脖子”的问题,过程中还能从投资和消费两个维度有效拉动国内市场。然而,当前我国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难以满足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也未能跟上产业发展的实际速度。

去年12月3日,世界气象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气候状况临时声明报告指出,过去5年(2015年-2019年)或10年(2010年-2019年)的平均温度,可以肯定是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2019年1月至10月,全球平均温度比工业化前水平高约1.1摄氏度,成为有记录以来第二或第三高的年份。全球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在2019年创下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高,也高于数百万年来任何时期的水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愈发严峻的生态环境考验。2019年9月,在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我们曾经所称的“气候变化”,现在确切地说是一场“气候危机”,而我们曾经所称的“全球变暖”,现在更准确地说已成为“全球变热”,如果不立即行动,那么巴哈马群岛遭受飓风后末日般的景象就是这个世界的未来。

为能更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问题,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都纷纷制定并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美国经济总量最大、能源消费量最多的加州,2017年已提前3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超过33%的目标,计划到2025年一次能源50%以上来自可再生能源、2040年达到100%;欧盟发布了2050年零净碳排放量计划,力争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即将净碳排放量降至零;德国2019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到44%,创历史新高,计划到2050年实现总发电中可再生能源占80%以上;法国计划到2050年全国电力全部来自清洁能源。英国于2015年12月关闭了最后一家煤矿,并宣布尽快关闭国内所有的燃煤电厂,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开创煤电使用的国家,或将成为第一个告别煤炭的国家。

目前,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耗的近60%,全球约一半的煤炭在我国燃烧,排放了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这也正是形成雾霾的主要成分,成为了近年来困扰我国大部分地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民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今年春节以来,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全国的人员流动、交通运输大幅下降,很多工厂基本处于停产状态,据相关机构统计,我国火力发电、炼油厂、钢铁厂的开工率都创下了近五年来同期新低,二氧化硫排放同比下降了 36%,二氧化碳排放减少了四分之一以上。在此背景下,今年二月,京津冀地区仍然出现了连续多日中度到重度雾霾天气,空气质量依然不容乐观。因此,关停工厂、车辆限行等措施都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较为严峻的空气问题,只有加快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转型升级,推进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才是治理国内雾霾问题、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与此同时,光伏发电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在我国部分省市也已等于或低于火力发电成本,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应用、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条件。

作为二氧化碳排放最多的国家,中国也承担起作为全球大国的责任和担当,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规划和目标。2016年12月,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先后密集出台三份重要规划文件,分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其中,《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针对可再生能源的占比规划为“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15%和20%”;《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则规划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中可再生能源的占比规划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 15%;2021—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20%左右;展望 2050 年,能源消费总量基本稳定,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一半”。

以上三份国家层面出台的权威规划文件,都为我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设定了15%的奋斗目标。然而,本应作为积极引领、指导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却与产业和市场层面的实际发展产生了明显偏差。2016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3.3%,2017年为13.8%,截止2018年,该占比已达到14.3%,已经非常接近2020年15%的目标,这距离三份规划文件出台仅两年时间。如按目前规划计算,到2030年的十年时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仅仅提升了5%,年均增长0.5%,仅与2016-2018年的年均增幅持平,规划未能体现引导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的意图和目的。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2007年,国家在规划光伏产业发展目标时,提出2020年装机总量达到180万千瓦,此后历经4次调整,到《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最终确定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不低于1.1亿千瓦。但截止2019年,我国光伏装机总量就已达2.04亿千瓦,超过规划目标85%。不难看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远远走在了规划前面,规划始终未能跟上产业发展步伐。

今年是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及时调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无论从积极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还是加快推动全球新一轮能源革命,从根本上破解雾霾问题,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变暖,都具有十分紧迫且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综上分析,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指示,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建议借鉴国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制定更加积极、更具前瞻性和引领性的发展目标,具体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2050年达到50%。

二是建议国家应该像支持5G基站建设一样,加大对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还能拉动钢铁、水泥等产能利用,产业规模、市场容量可以连续支撑每年上万亿的投资强度,既加快能源转型,还能起到稳投资、稳就业的积极作用。

三是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定期对完成结果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确保目标如期达成,达到稳预期的效果。

四是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对包括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减税,以目前我国财力来看能够承受,还能加速推动2021年内完全市场条件下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加快我国能源转型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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