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全面解决清洁能源消纳迎来战略机遇期
清洁能源是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消纳清洁能源是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关键环节。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表明,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连续跃上新台阶,为缓解能源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作出突出贡献。但同时,清洁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也日益凸显,特别是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突出,已严重制约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由此,下发《行动计划》以全面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重要战略机遇期
众所周知,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需要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而这一切发展其中关键的一环就是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因此,《行动计划》表明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清洁能源消纳新机制,才能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清洁能源是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消纳清洁能源是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关键环节。”业内人士表示。
事实上,我国政府对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也一直秉持高度重视的态度,此前,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介绍公布今年前三季度风电并网运行建设情况时表明,前三季度,我国弃风率平均7.7%,弃光率平均2.9%,弃风率超过5%的有内蒙古、吉林、甘肃和新疆四省区,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弃光率超过5%的只有甘肃、新疆、陕西三个省区。
由此可见总体来讲,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得以缓解,但是正如《行动计划》提出的,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决胜期,是能源发展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据《行动计划》可知,2018年,我国的清洁能源消纳须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具体到每个领域:2018年要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88%(力争达到90%以上),弃风率低于12%(力争控制在10%以内);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确保弃风、弃光电量比2017年进一步下降;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大部分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2019年,要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左右),弃风率低于10%(力争控制在8%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基本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2020年,要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深化电力市场改革
其实想要达到以上目标,早有专家指出,重点还在“电”上,例如,一直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项与并网消纳相关的政策,包括电网建设、最低保障性小时数设置、绿证等;另外,电力消纳方式趋于多元化,尤其是在弃风限电较为严重的“三北”地区,不仅积极推进就地消纳、加快外输能力建设,扩大风电消纳空间;而且地方政府鼓励通过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新能源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支持新能源企业就地就近发展电力制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拓宽新能源消纳路径。
因此,此次《行动计划》还是紧扣了“电”这个关键字,提出了六条措施,分别为: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加强宏观政策引导,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体制机制;深挖电源侧调峰潜力,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促进源网荷储互动,积极推进电力消费方式变革。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扩大清洁能源跨省区市场交易。打破省份间电力交易壁垒,推进跨省区发电权置换交易,确保省份间清洁能源电力送电协议的执行,清洁能源电力可以超计划外送。在当前跨区域省份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推动受端省份取消外受电量规模限制,鼓励送受两端市场主体直接开展交易。各地不得干预可再生能源报价和交易。合理扩大核电消纳范围,鼓励核电参与跨省区市场交易。
当然,所有措施最终效果的达成还要落点在实施上,为此,《行动计划》表明,对实施方案和消纳目标完成情况按月监测、按季度评估、按年度考核,国家能源局将派出监管机构开展清洁能源消纳专项督查和清洁能源消纳重点专项监管,对政策执行不力和达不到消纳目标的地区依法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