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刘汉元: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通威 作者:通威
  通威股份董事长刘汉元委员在提案中说,2006年,我国邮政储蓄首开小额贷款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从农村小额贷款的整体实施情况看,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银行、金融机构间责任界定不清晰,而银行出于成本加大而收益不大的现实考虑,种种因素导致国家虽已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可收效甚微,小额贷款在多数地方仍遭遇尴尬境地,申请量和实际发放数额一直很低,尤其是大额资金很难回流农村。

  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来促进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为推进“三农”问题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刘汉元建议,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实行政策上的倾斜和优惠,通过对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免征利息税、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减少存款准备金、放松利率管制等方式和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甚至从有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财政补贴,以充分支持、鼓励各大金融机构将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去。

  要消除“只贷不存”限制,国家应针对小额贷款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给予小额信贷机构以合法地位,尤其是尽快废除原有不合理的“只贷不存”规定,逐步放宽对小额贷款机构的种种不合适限制,配套相关政策措施,最终允许它们吸收存款,以扩展其资金来源,为广大农村和低收入者提供更全面、更细致和周到的金融服务。(8J8)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