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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元:公平竞争时代来了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通威
  两税合并正成为全国上下的热议话题,作为政协委员,此次刘汉元参加“两会”带着《关于抓住最佳时机优化税制调整不合理计税工资制的建议》进京。普遍的观点预期,两税合并政策很快将获全国人大通过,这意味着内外资企业真正“公平竞争”的时代正在来临。

  “这意味着我国内资企业距离和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时代已不再遥远。”bv韦德(中国)官方网站董事长刘汉元认为,先前内外税制不一致“导致内资企业在产品、市场和人才等竞争中处于很不利的境地”。

  刘汉元认为:“草案中虽然制定了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的政策和方向,但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明确的各项支出的实际扣除办法。”刘汉元称,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说明,将来与新税法同步出台的实施条例将对具体的扣除办法做出规定,主要包括工资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广告费支出等,“不过这个配套措施何时出台仍无时间表,这将有可能错过目前进行税制调整的最佳时机”。

  根据相关规定,民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1600元/月/人,以内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额部分则纳入企业当年利润,并支付企业所得税。相对外资和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的“据实扣除”办法,“这对广大民企来说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民营企业对国家税收体制的尽快优化充满了期待”,刘汉元表示,随着上述草案的正式提出,目前国家在大力推进“两税合并”,这也是调整不合理计税工资制,将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关于所得税中工资支出税前扣除制度进行统一和明确的最佳时机。

  有人士为记者算了笔账:某上市公司2005年度共计支出工资9372.07万元,当年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3836人,因此按照当年800元/月/人的扣除标准,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工资总额仅为其中的3682.56万元,超过此扣除标准而被调增为公司当年利润的有5600多万元。按总额征收33%的企业所得税,结果是,该公司仅此一项就再上交所得税1800多万元。

  事实上,这家公司2005年工资总额增长35.63%,而工资纳税调整额则增长了223.22%,这家公司在2005年对效益增长后给员工分配所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几乎全部落入应纳税调整额内,企业的税收成本由此大大增加。本报记者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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