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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 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并网及补贴!

2018年06月20日 来源:通威 作者:曹丹

 620日,国家能源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该文件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通知》)。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在前述文件中表示,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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