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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季度全国光伏发电量3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

2018年05月20日 来源:通威

盘点一季度光伏产业发展,可以说成绩显著。整个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2222万千瓦时,占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总发电装机容量的36.5%。

1-3月全国水电发电量19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全国各主要流域水电梯级运行正常,基本无弃水。1-3月全国风电发电量97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9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得益于各项改善措施的实施和全社会用电量的大幅提升,全国累计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同比均得到大幅改善。1-3月全国光伏发电量3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全国集中式光伏电站弃光电量16.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0%;弃光率5%,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增幅比例领先水电和风电。

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相关职能部门也高度重视,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旨在推动光伏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国电力能源结构。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对电力行业相关部门及电力企业在促进发电权交易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提出,发电企业应积极参与,促进发电权交易开展。发电企业应在保障自身发、用电安全的基础上,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自主、自愿参与发电权交易。

所谓发电权交易,是指发电企业计划合同电量的有偿出让和买入。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且在不影响电力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双边交易或集中交易的方式完成电量指标的买卖。通过发电权交易,可引导鼓励和促使发电成本高的机组将其计划合同电量的部分或全部出售给发电成本低的机组替代其发电,从而达到优化电源结构,降耗减排的目的,有利光伏发电应用。

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通知》对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的总体要求进行了具体讲述,要求各级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扶贫开发思想,切实做好贫困地区的能源保障工作。特别是对到2020年贫困地区的能源开发目标,《通知》进行了重点提及。

对于当下火热的光伏扶贫工作,《通知》明确,要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国家能源局表示:光伏扶贫规模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安排,并因地制宜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并且要加强对光伏扶贫对象的补贴发放、收益分配等环节的统筹和监督,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量和效果。同时要求电力企业对光伏扶贫项目要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通知》的下发,对于拥有能源资源的贫困地区将带来实质性利好,国家能源局对精准光伏扶贫工作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和推动,将有望积极推动贫困地区的扶贫电站建设,有力助推中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


据华夏能源网 、北极星电力网整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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