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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元委员:用光伏产业推动我国精准扶贫

2016年03月08日 来源:通威

  本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bv韦德(中国)官方网站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是,反映社情民意,并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能源革命、光伏产业发展、农业大数据、市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尤其就“用光伏产业推动我国精准扶贫”等热点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刘汉元委员指出,去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决定》指出,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中西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较大。能否实现2020年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是检验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标志。如何实现“造血功能”,让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是解决长期脱贫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尤其是我国中西部贫困地区之所以“久扶仍难脱贫”,甚至今年脱贫明年又返贫,核心问题在于这些地区缺乏“造血功能”。因此,在全国围绕扶贫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候,依托贫困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及日照充足的优势,在贫困地区积极推广光伏扶贫工程,是实现产业与项目有效结合的扶贫新路子,不仅真正让贫困户月月有收入、年年有经济来源,还可以真正解决未来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经济发展问题,走出一条产业扶贫、生态发展扶贫和清洁能源建设扶贫的崭新路子。

  刘汉元委员认为,积极推动光伏产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精准扶贫问题:

  1、光伏扶贫具备“造血”功能,防止“脱贫再返贫”问题

  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计划用6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通过政府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贷、可再生能源基金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农业设施等建设光伏电站等途径,以发电收益、土地租金或新增就业等方式直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由于“光伏扶贫”具有“绿色扶贫”、“造血扶贫”、“产业扶贫”三大显著特点,不仅对国内长久以来扶贫模式的破题,而且符合国家新能源的利用方向,因此“光伏扶贫”对国家扶贫渠道的探索,加快国内光伏产业发展都极具创新开拓意义。

  2、光伏扶贫为贫困户提供长期稳定收益来源

  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出台后得到各地积极响应,2015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在河北、甘肃、宁夏等6省区开展试点工作。其中以安徽省国家级贫困县金寨县取得的光伏扶贫成绩尤为瞩目,目前该县为贫困户共计建成2008座分布式光伏电站,家庭电站数量居全国第一。实施项目的贫困户只需安装一套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平均日发电10千瓦时至15千瓦时,按照“自发自用”每千瓦时可获国家补贴0.42元、“余电上网”每千瓦时按标杆电价0.9709元计算,每个贫困户每年可获收入3000元左右。按电站平均设计寿命25年计算,意味着农户在剩下的20多年里可按月获得累计收益6万元。有条件的地方和家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6千瓦、9千瓦或更大功率,满足不同扶贫标准的需要,不仅给贫困户提供了一项长期稳定的收益来源,同时也为光伏能源在全国贫困地区范围内的推广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范例。

  刘汉元委员分析并提出建议:

  1、将国家扶贫资金直接补贴并作为光伏扶贫项目初始投资

  去年3月9日,国际能源局正式发布《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修订稿)》,为各试点扶贫地区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提供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建议国家及各地政府按照比例,及时将光伏扶贫补贴资金直接用于光伏项目的初始投资建设,有了稳定的收益来源后,由民政部门统计贫困户受益名单,并在实施前、中、后加强监督审核,最后由国家电网负责将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后的电费收益,进行网上支付或按照民政部门统计的受益名单,按结算周期及时向贫困户直接进行分配和支付,避免产生补贴和收益分配的拖欠问题。2015年,投入光伏扶贫的补贴资金占国家总扶贫资金量不足1.7%,且《大纲》只供试点地区制定实施方式时参考,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大纲》意见,并将总扶贫资金的1/3或1/2用于光伏扶贫,真正推动和落实产业扶贫。在此过程中,注意统筹资源的可利用性,对于农户屋顶或相关可开发资源进行统筹布局、有机结合,具备条件的地方进行每家每户直接安装,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集中、成片的适度规模的光伏电站建设,收入的部分或全部按既定受益范围和人群分配,便于光伏电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协同西部大开发扶贫攻坚,打造西部成片光伏新能源基地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和冲刺阶段,在强调精准扶贫的关键时刻,我国西部偏远地区不应成为制约或掣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事实上,因为我国的扶贫对象大部分在西部,而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人口密度小,光照充足,资源丰富,条件优越,可充分利用广大的荒漠、荒滩、荒山及大棚、鱼塘等农业设施,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推动中西部贫困地区实现“水、风、光”互补。在我国西部大开发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以产业发展带动扶贫攻坚的思路,除利用光伏发电让老百姓享受免费的电能和收益之外,更重要的是和当地产业发展、升级相结合,以此带动和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实现“造血式”的扶贫效果,老百姓一旦获得长期、持续、可预期的经济收益,其积极性将大大提升。因此,建议在西部广袤地区大力推广光伏扶贫项目,尤其是在有条件的区域集中连片建设光伏电站,并与当地农业发展密切结合,鼓励农牧民以符合条件的地面资源出租、入股分享未来20多年的项目收益,从而为西部光伏扶贫工作走出一条产业扶贫、清洁能源扶贫和我国新能源基地建设的多赢、崭新道路。

  3、加快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为产业扶贫保驾护航

  电网作为最基础的设施,不应成为制约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短板中的短板。由于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条件不一,往往存在电压不足、线路薄弱等诸多问题,而且由于农村用能需求增加,对电网性能要求也不断提高。建议依靠地方电力公司,大力开展新一轮农网改造工程,按照各村可接入容量分期安排,电网企业应优先吸纳贫困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优先为贫困户的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并网接入、计量电表安装等配套服务。电网升级改造后,农村电网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能力将显著增强,为在这些地区推动光伏扶贫和精准扶贫奠定基础,既防止阶段性脱贫又返贫,又将真正通过产业发展实现长期攻坚扶贫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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