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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被评为“四川省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单位”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通威报》编辑部 作者:通威
  经全省各市、地、州消委会(协会)对九八年在四川市场经营的生产经销企业的产品 质量、销售状况、服务质量、市场评价、消费者投诉等综合内容的严格考察,提名推选,由省消委综合审定,确定省内、省外各十家企业为“’98四川维护消费者权益(双)十佳单位”,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予以表彰授牌。
  我集团经严格定,在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成为双十佳单位之一,也是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饲料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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