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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征评!“2022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期待您的参与

2022年11月04日 作者:蒲建峰

12月,2022第八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颁奖盛典将于成都通威国际中心盛大启幕,并现场隆重发布“2022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在新阶段新征程,农业品牌建设意义更加凸显,已经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评选作为农业品牌创建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在品牌助力乡村振兴、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协同发展上持续发力,让更多大而美、小而特的农业品牌行销全国,走向世界。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深刻阐释了强农与强国之间的关系。今年10月16日,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又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对新征程上三农工作作出新部署,为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换挡提速。在此大背景下,“2022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的征评与发布,无疑将为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持续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2021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发布现场

“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旨在适应新时期农业品牌建设要求,打造一批在国内市场上站得住、叫得响,在国际市场上受欢迎、有竞争力的中国农业品牌,鼓励民族企业发扬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协作精神,不断铸强品质过硬、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知名度、美誉度、消费忠诚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推介产品优、信誉好、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让更多品牌走出大山,走向全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潮,以产业立企、科技强企、品牌亮企,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2021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区域及数量分布

“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自2019年启动全国征评及首发以来, 连续三年,全国30多个省市农业部门、涉农协会、品牌机构广泛推荐,数千个农产品品牌积极参评,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澳大利亚前总理陆克文,国务院原参事、国务院原扶贫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刘坚,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齐景发等中外嘉宾亲临见证,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100余家主流及行业媒体深度聚焦,农业农村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等门户网站纷纷转载报道,品牌曝光量超过1亿次,直接或间接帮困扶贫人口超过3000万人。

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转载报道百强标志性品牌助力新疆农产品既“特”又“优”

三年来,在众多上榜品牌中,不乏大家耳熟能详的知名品牌,如眉山春橘、五常大米、涪陵榨菜、通威鱼、阳澄湖大闸蟹等,充分彰显了我国农业品牌建设成果。值得一提的是,四川、新疆、陕西等地上榜品牌总量最多,充分展现了西部地区充分依托农业资源禀赋,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决心,以及取得的明显成效。

“2021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展示墙

12月,2022第八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颁奖盛典将在成都通威国际中心盛大启幕。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领导,权威专家学者、龙头企业领袖将再次联袂出席,“2022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也将现场隆重揭晓。截至目前,2022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的全国征评工作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近40个省级涉农协会的积极响应,热忱期待社会各界积极推荐、涉农品牌踊跃参评。

我们坚信,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征程中,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会有更多大而美、小而特的农业品牌行销全国,走向世界!

【郑重声明】本次征评旨在更好地推动我国农业品牌建设、赋能乡村振兴,相关企业、单位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针对确有相关宣传展示需求的企业、单位,可自愿有偿在现场及对外宣传展示。

参评须知

参评申请:免费参评,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由各单位自主申报或由协会、商会、专业研究机构、媒体、专家等提名推荐。

征评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4日

发布时间:2022第八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颁奖盛典现场

评审嘉宾:农业领域专家、协会领导、媒体代表

参评范围

参评品牌须为相关组织具有所有权的农产品品牌,并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

参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畜禽、水产、果蔬、中药材、食用菌、茶叶、林特等类别农产品;

品牌来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或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具有话题性;

品牌原则上有明确的生产区域范围;

品牌发展已初具规模,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是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支柱产业;

品牌所在区域核心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品牌产品销售范围覆盖国内主要城市。

评审参考项

品牌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

产品销量、市占率、大众口碑、市场潜力等;

品牌核心优势,尤其指产品特色;

品牌建设成效,主要参考企业荣誉、社会公益、媒体报道等,以及企业愿意为品牌建设持续投入;

其他:政府、协会、院校等推荐,组委会提名;

以上作为榜单主要但不唯一评审标准,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参评方式

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参评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表格、证书等)至组委会官方邮箱:zgnypp@foxmail.com。

参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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